由PSP掉了引发的思考
恩,本来没想说这个事情的,但是今天晚上和老爸的讨论搞得我想说说了。
我把PSP忘在从成都回北京的飞机上了。
下飞机后在回家的机场快轨上我发现了,然后给机场打了电话挂失。因为通话不好,并且认为在电话里面说不清楚,我返回了机场去失物招领处挂失。然后回家,之后再也没管过。当然,某人给我的安慰当天就打消了我心头的郁闷,这很关键。
这是事件的基础,引申出来的才是要讨论的。
今天老爸给我打电话,他说我完全没有必要回去,因为这个社会上没有人会交还回去,我是在浪费时间。我就这个问题和延伸的问题上和他争论了好一阵,最后属于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,也理解了对方的观点然后结束,但是应该是谁也没说服谁。
而我再仔细想想,觉得这番讨论很值得再仔细分析分析,关于讨论本身,以及引发出来的一些思考。于是决定在这里记录一下。大致分一下几个点,有点逐次深入的意思。
做事情的代价。
我爸认为我完全没必要浪费精力回去,因为不可能找得回来。而我的观点是,我同意可能性非常小,但是我返回报失一共也就多花了1小时和25元车票,失去的很小,而我得到的是什么呢,是我将不确定因素抹杀掉了,我抹杀了有人捡到这个PSP但是找不到失主所以无法交还的可能性(在保证我报失了之后,如果有人想把PSP还给我,我就能够拿到的前提下)。所以我之后面对的就是很简单的一个事实:我只需要等电话就行了,有电话,就能找回来,没有电话那就找不回来。于是我就不需要花心思在想“万一有人捡到了但是还不回给我呢?”这样的问题上,我返回去的这样一个行为,事实上是打消了我接后几天可能的胡思乱想和纠结,对于我来说这样的一个行为,目的是让我心安而不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面还在想这个事情,而不在于真正的找回PSP。而事实上,我之后也再也没有想过这个事了,因为我心里知道,只需要把有没有电话当做指标就行了,说大点,处于尽人事,听天命的状态了。
讲完了上面的,现在我就可以将当时的情景简化一下,变成一个只有两个选项的选择题,我们再来分析:
A. 直接回家,接下来2,3天,每天都不时的要想是不是该去报失,是不是有人捡到了找不到我,是不是我就算现在去报失都晚了。
B. 花1小时和25元回去报失,之后几天就不用东想西想了,只需要等待电话。
对于这样的问题,反正我是不加思索都会选A。
但是我爸又提出了另外一个事情,就是以前有人笑一个知识分子,因为公车售票员少找了1分钱而花两毛钱坐车去讨回这一分钱的事情的,而且那个知识分子还说如果他不回去一辈子都会不舒服。但是在旁人看来,这人脑子就是进水了。
这是个很好的例子,引出我下面的思索:
每个人价值观的差异,以及如何对待别人的价值观。对于独立人格的承认与觉醒与群体意识的对立。
知识分子的例子有些极端,但正因为极端,所以更容易讨论。
我的观点是,如果那个知识分子真的是会一辈子都不舒服,那么他回去讨回1分钱的公道不仅是必要的,而且还应该大力支持才对,因为他是为了消除自己一辈子的阴霾而付出啊,不要说2毛钱,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。而我爸的观点,在他的陈述里面已经很清楚了,是别人会嘲笑这个人,潜台词是知识分子的价值观是可笑的。
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我爸的分歧是,我承认别人人格的独立,并且应该尊重别人的价值观,不能用自己的价值观去判断别人价值观的好坏。而我爸是用一种群体观点来对别人价值观做了判断。这就牵扯到独立人格和群体意识对立的问题了。我们应该如何选择?我的想法是,在一定程度上,我们作为人都是独特的,并且追求独特的,只是每个人程度不同罢了,但是只要肯定这一点,那么不可避免的每个人的价值观就都有特殊的地方,那么只要和社会范畴无关的事(事实上大部分的价值观差异都是私人的,公共事务的价值观都在我们成长中的教育过程里面被大量统一了),别人的想法就应该尽量的尊重,秉持不打扰不判断的原则,因为自己也有需要别人不打扰不判断的时候。如果这样出发,那么那个知识分子的行为就是可以理解,并且应该赞成的。
需要指出的是,尊重别人的独立人格和价值观,并不代表你要赞成别人并且像别人那么去做。比如在知识分子的例子里面我是肯定不会这么做的。我去报失PSP的行为,前提也是只花了25元和多出来1小时,如果需要花费更多,或者会影响到我的休息,那么我都有可能不会去报失了。
我爸还有提到的一点就是,我根本就不应该对找回来PSP的事情抱希望,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就不会有人会还回去。而我承认这一点我是料到了的,我可能也就比他多抱一点点希望,但为什么明知道要回来可能性相当小,我为什么还要去报失呢?这就牵扯到接下来我要谈到的:
用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一个负面的社会。
在希望很小,负面的社会上,我们该放弃希望还是可能看上去有点傻的去坚持?我的观点是在代价不大的情况下,能坚持就要尽量坚持,因为放弃就是0, 坚持的话,就算希望是10^-10也比没有强。再进一步说,对希望的追求和坚持,本身就是有意义的,在一个负面的社会上犹是如此。具体到我报失的行为,一件不算什么,但如果人人都掉了东西去报失,而东西又全都找不回,这对于失物招领处不能说不是一种压力,而压力累计之后,就能产生影响,也许就能扩散的影响到一些捡了东西不还的人,让他们至少在某一次捡到东西后知道去上交还掉。这样的影响也许是很小很小的,但是不是没有,再武断,再看不起这种观点的人,也只能说个“几乎没有这种可能性”,是几乎,不是绝对。这就是差别,这就是做这些事情的理由。
大概就是这些,实在是扯远了。其实写到后来,我都觉得就事论事来说,我和我爸的差别就是价值判断的差别,如果我将我的付出缩小到比如只需花1分钟,或者把丢失的物品的价值放大比如值1万,他肯定也就赞成我报失的行为了。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上面的思考就没有意义了,实际上他们脱离了单独的一个事件,是在对价值观做讨论,反而变得更有意义了。







